音乐学院实践实训方案(试行)

2018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为更好地培养服务于民族地区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适用性人才,特制定以下实践、实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整体目标
以建立适应我区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符合我院教育教学规律的实践教学体系为整体目标,培养技能、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能力较强的,创业精神较高的民族艺术人才。
二、专业特色
以蒙古族的长调、马头琴等音乐为主要特色,体现我系音乐教育教学的地域性、民族性。
三、具体方案
1、建立艺术实践教研室,开设艺术实践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演出活动,从而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使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技巧能够很好地结合起来。
3、改革学生的考核方法,以注重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考核标准。
4、实践形式灵活多样,从大型的合唱、合奏、群舞,到小型的组合、独唱、独奏等应有尽有,实践范围定从系部、校园、社区到更大范围。
5、实践教学以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形式、实践基地、考核方法、质量监控及信息反馈等要素成为体系,教学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
6、建设高水平的实践教学队伍,加强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
四、本方案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六、本方案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