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5日 来源: 作者:
为了提高音乐系学生对国旗法的认识,音乐系于2019年4月4日,在综合楼403组织学生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团总支书记张超老师、专职辅导员赛娜老师、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约四十余人参加。
国旗象征国家主权和民族的尊严。为维护国家主权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根据宪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旗法共20条。国旗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国旗的升起。音乐系学生从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开始建立忠贞不渝的爱国情怀,由2018级学生干部徐宁俊为参会人员诵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通过这次“国旗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系同学的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振奋了民族精神,激发了同学们的爱国情感。形成了自觉维护国旗尊严,尊重和爱护国旗的良好氛围。将同学们崇敬的精神转化为前进的动力,勤奋学习,鞭策自己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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