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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0—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表彰对象的通知

 各党总支:
  自治区高校工委将对2010—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进行专项表彰,请各党总支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额
  我院分配推荐的教育系统创先争优表彰对象名额为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先进工作者2名。
  二、推荐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的党总支、党支部,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基层先进典型。
  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不推荐副厅级(含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数量不宜多。
  先进工作者: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检查组中,直接从事创先争优的领导、指导、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党员干部。
  三、推荐办法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检验。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认真阅读自治区高校工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按《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推荐。并于2012年6月21日下午5:00前将推荐对象名单报学院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2年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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