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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系、部、处: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推荐“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请各系部处认真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自治区发展的奉献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人员或是创新创业人才团的的组成人员。
  5.学习研修期为一年。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按照选派条件认真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选拔工作,组织申报者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其中“拟选择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栏,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选报。
  2.请各系部处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四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于2013年5月2日上午10:00前报学院组织统战部,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朱俊杰,联系电话:13074726213。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特此通知


                  学院组织部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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