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政策文件
干部工作
干部培训
干部考核
干部任免
干部选聘
党校工作
制度建设
党的知识
工作安排
领导机构
下载专区
组织专区
干部专区
党校专区
首页
部门概况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政策文件
干部工作
干部培训
干部考核
干部任免
干部选聘
党校工作
制度建设
党的知识
工作安排
领导机构
下载专区
组织专区
干部专区
党校专区
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通知
2013-04-28
各系、部、处: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推荐“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请各系部处认真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长期扎根艰苦地区、服务自治区发展的奉献精神。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
4.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人员或是创新创业人才团的的组成人员。
5.学习研修期为一年。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按照选派条件认真做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选拔工作,组织申报者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其中“拟选择导师姓名及其单位名称”栏,可以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选报。
2.请各系部处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一式四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于2013年5月2日上午10:00前报学院组织统战部,电子版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朱俊杰,联系电话:13074726213。
附件:“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特此通知
学院组织部
2013年4月28日
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