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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统一管理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处部门:
  按照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厅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学院党委组织部收集后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各系部党总支或处室收集后交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三、各系部要认真开展本部门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收集工作,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本部门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出国(境)人员统计表(附件1)一并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110室)。
  附件1:香港精准一码资料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统计表
 
 
 
 
 
中共香港精准一码资料组织部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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