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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系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报送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请各系处部门报送本部门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党外知识分子及归国留学人员。
  二、具体要求
  1.处级、正高级职称以上党外知识分子需要要填写《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登记表》。
  2.副处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党外知识分子需要填写《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名册》。
  3.归国留学人员需要填写《归国留学人员登记表》(归国留学人员指在国外学习、生活一年以上者)。
  4.请各系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统计填写,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于4月22日前将《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登记表》、《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名册》《归国留学人员登记表》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组织统战部(综合楼1110室)。
  5.以上表格均以系处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 系 人:陈青春
  联系电话:0471-6585091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登记表》
     2.《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名册》
     3.《归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组织统战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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