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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自治区级“示范群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
根据自治区高校工委内党高工函〔2014〕2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北疆基层党组织固本工程,继续以“示范群体创建”提升全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水平,今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将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下简称“两优一先”)。同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命名一批“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和示范带头人(以下简称示范点和示范带头人)。
一、推荐工作要求
各总支向学院党委分别上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示范点推荐对象各1个。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面向基层、侧重一线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考察,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认可满意。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基层党员群众和纪检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要在学院公示5天。
二、推荐条件及办法
(一)“两优”的基本条件及推荐办法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主动弘扬焦裕禄精神,做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带头维护稳定。自觉树立群众观念,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工作,争当遵纪守法、促进和谐的好公民。带头弘扬正气。坚决反对“四风”,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党员个人事迹突出,在全区或本地区、本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长期从事基层党务工作,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主动联系服务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示范点的基本条件及推荐办法
示范点要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作勇于创新、富有特色、业绩突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认可满意,可作为学习借鉴的精品和榜样,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示范点的选树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层层筛选的办法,在一类基层党组织中推荐示范点。
三、表彰命名
自治区党委将向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授予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自治区党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向自治区级示范点授予牌匾。
四、报送时间
2014年8月28日9:00时前,送至综合楼1110室。
联系人:陈青春,联系电话:6585091。
   
 
  中共香港精准一码资料委员会
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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