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

2022年04月22日  来源:   作者:


为了加强音乐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和完善学院重要问题议事和程序,提高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的原则及任务

党政联系会议,是学院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行政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要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党政联席会议具体负责落实关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决议和决定。

二、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及工作要求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党总支正、书记和正、副院长和院监察委员组成(必要时,院办主任、院团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也可以列席会议)。党政领导成员,既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讲党性,团结和带领全院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为本院的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三、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政联席会议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与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的决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本院改革发展和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

2、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院长(副院长)或总支书记(副书记)提出,由院长(副院长)主持,院长(副院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由总支书记(副书记)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重大事项或重要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之前,要认真做好相关调研和各项准备工作;

4、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决议、决定时,要顾全大局,经研究决定了的事项,任何人都无权擅自更改。

四、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

1、研究制定学院有关制度和改革方案;

2、研究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德育教育、素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管理及招生等问题;

3、研究师资建设、岗位设置、人事调配、晋职晋级、考核考勤、选派进修等问题;

4、研究部署建设发展和安全稳定工作;

5、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教工党员队伍建设、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

五、其他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