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资料员工作职责(试行)

2018年09月04日  来源:   作者:


     为了妥善保管音乐系资料室的资料,提高资料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本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特制定本职责。
1、资料员负责保管、整理资料室的图书、杂志、报纸等。
2、做好图书目录,装订好杂志和报纸,做好资料室的开放阅览工作。
3、主动热情接待读者,能够解答一般性咨询问题,清楚地掌握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的具体数目以及摆放位置。
4、搞好卫生,整齐摆放室内物品,借还物品要登记清晰。
5、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本职责在执行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7、本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8、本职责由音乐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