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学字【2020】6号
学生工作部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学生工作部特制订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精神,按照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紧紧围绕开学前、开学当天、开学后三个时间节点,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空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工作部(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分管学生管理工作校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就业指导处处长、教务处副处长及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员:学生工作部、团委和就业指导处其他成员及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安排在学生2公寓137室。由白永泉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朝克图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职责、要求及分工
(一)工作职责
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作要求
1.开学前,各二级学院要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开学前14天各二级学院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统计和完善学生健康信息报送到学生工作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密切关注学生各方面状况,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2.开学第一天,各二级学院班主任全体在岗,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情况。学工办主任负责学生寒假期间身体健康情况和出行情况,尤其是涉及的重点省份区域,要指定具体负责人掌握相关信息。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所负责人员及家属发生疫情或有出行计划时,第一时间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学后,各二级学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专职负责人)要做好学生春季返校后的每日体温监查工作,尤其是涉及疫情省份区域的学生,做到实时检查、实时关注、实时了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对出现不明原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患者情况及时报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留记录送校医务室备案。
(三)工作分工
学生工作部(处):
1.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
2.通过易班、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和“心晴之约”心理咨询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
3.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
4.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5.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学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6.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
7.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加强对出入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公寓;坚持出入学生公寓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各二级学院:
1.开学前,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制定本学院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
2.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
3.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
4.做好新学期开学考勤工作和健康检查监督工作;
5.严格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1.加强设施保障
(1)检查公寓的水、电、暖、网络、电梯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浴室、卫生间的通风设备是否正常。
(2)对公寓内洗衣机、售货机、饮水机等进行专业消毒,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关闭使用或采取预约使用、限时使用与用后消毒相结合的措施保障使用安全。
(3)准备并储备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消毒药物。
2.加强人员保障
(1)与仁和物业协同检查监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状况,开学前排查好公寓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及行为轨迹。每日对上岗人员进行至少三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或有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送医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值班室和值班人员保障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疫检查。
3.加强卫生保障
(1)开展公共区域的大扫除,并建议对假期无人居住的寝室通风半小时以上。
(2)对公寓内扶手、门窗、电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进行消毒,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有害垃圾,公寓楼门厅、洗手间等场所要做好消毒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特殊时期,要求保洁人员禁止收集废品,所有垃圾一律分类装袋,及时清运。
4.集中隔离
(1)开设隔离区,实行14天封闭式管理,避免利用学生公寓与非隔离观察学生群体混用。对来自一些特定地区、或出现一定症状的学生安排“隔离宿舍”。对发热、咳嗽学生务必高度关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要做好临时隔离观察场所的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五、 防控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
1.各二级学院应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2.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挥学生工作部易班网、微信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展览馆等。
3.开学前要学生工作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班主任辅导员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4.学生应学会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定期更换、处理。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若出现口罩潮湿或使用时间达到4小时等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将使用过的口罩放置有盖垃圾桶内。摘除口罩后,应立即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时间为15-30秒;也可以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或消毒纸巾擦拭,时间大约为20秒。
5.学生应保持手卫生,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当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遮挡口和鼻或用手肘衣服遮挡,并尽快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
6.学生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二)返校时
1.减少校门进出口,严格出入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返校前有过疫情高发地区(如武汉等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应居家观察14天期满再返校。
2.学生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3.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4.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三)入校后
1.疫情期间公寓施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公寓人员必须持证,校外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公寓。
2.坚持每日体温晨、午检制度。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生体温进行晨、午检。
3.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要对因病请假的学生问清病情,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详细记录,追踪学生病情体温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4.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对有新型冠状病毒发生或疑似病例的宿舍,学校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对房间进行空气消毒。
5.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分别全面掌握和控制学生的流动情况,学生必须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外出的学生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
6.疫情防控期间,二级学院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7.工作人员和接受观察学生要做好个人防护,防治交叉感染。
8.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遵守学校有关预防与防控疫情相关的文件、规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服从大局。
9.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认识,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校园应急值班工作,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六、工作流程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通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务室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 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