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爱我祖国、兴我中华”演讲比赛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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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5]12

 

各系、部学工办:

为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结合呼和民院学字[2015]11号《关于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爱我祖国、兴我中华”演讲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爱我祖国、兴我中华­——中国,我们共同的家园

二、比赛主、承办单位

主办:香港精准一码资料学生工作处

承办: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

 

 

三、赛事安排

(一)时间安排

初赛:20150511 决赛:20150603

地点:由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另行通知

(二)活动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三)演讲要求

1.着装整齐,大方得体。

  2.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3.表现力应变能力强,能活跃气氛。

  4.观点鲜明,内容充实生动。

  5.具有创意性,演讲结构清晰,论据充足,逻辑性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蒙、汉语各1名)

二等奖4名(蒙、汉语各2名)

三等奖6名(蒙、汉语各3名)

五、工作要求及相关事宜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演讲比赛,积极组织同学踊跃参赛,每系、部推荐参赛人数不得少于3名。

(二)参赛选手以团体或个人形式于56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呼民院南校区5号公寓110

或将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媛媛(15540746465 苏日娜(15540932882

附:演讲比赛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 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

  2015年4月22

附:

演讲比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组别

系别

联系方式

演讲题目

个人简介:

 

 

 

作品简历:

 

 

 

 

 

 

备注

参赛选手以团体或个人形式于56日前将报名表交到汉语言文学系学工办(呼和民院南校区5号公寓110)或将电子版交到[email protected]

上一条:学生处通报[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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