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学字[2015]28号
各系部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暑假前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暑假前我院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系部学工办要根据学院本学期《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离校工作,要求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解决学生困难,端正学风、考风,保证学生安心学习,顺利考试,平安回家,安全返校,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学工办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就暑假前涉及学生安全、复习备考、严肃考风考纪、放假事宜等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安排布置。
二、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出现抄袭等舞弊现象,一旦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做好教育的同时,按时上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离校前的教育工作。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和组织纪律工作。假期前,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不得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赌博等违纪行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强调离校期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注意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和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为保证随时联系到学生和明确学生的去向,必须做好学生去向登记材料,尤其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特困生、有心里障碍的学生)的思想工作。
五、各系部学工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坚决远离邪教组织,反对传销活动、禁止参加非法集会游行活动,以及进入网吧等一些娱乐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六、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明确告知学校开学时间,告知学生按时返校,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推迟返校。
七、学生自7月7日放假离校,8月29日、30日报到,8月31日上课;教职工自7月10日放假,8月29日、30日报到,8月31日上班。
八、要求各系部学工办必须做好学生工作办公室(公寓一楼的办公室)、宿舍的卫生、安全、防火、防水、防盗等检查工作并贴好封条(各系部自制);7月7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进行检查学生公寓、学生离校情况、卫生情况和防火、防水、防盗情况。
九、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假期有各类培训、评估任务时及时通知和落实。
十、各系部务必安排一名学工办人员,对假期留宿学生的全面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