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民院学字[2015]36号
各系部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寒假前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寒假前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系部学工办要根据学院本学期《关于2015-2016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离校工作。要求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解决学生困难,端正学风、考风,保证学生安心学习,顺利考试,平安回家,安全返校。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学工办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就寒假前涉及学生安全、复习备考、严肃考风考纪、放假事宜等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安排布置。
二、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出现抄袭等舞弊现象,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做好教育的同时,按时上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离校前的教育工作。要重点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和组织纪律工作。假期前,要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杜绝在宿舍自炊、违章使用电器、喝酒滋事、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赌博等违纪行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门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强调离校期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注意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和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为保证随时联系到学生和明确学生的去向,必须做好学生去向登记材料,尤其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特困生、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的思想工作。
五、各系部学工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坚决远离邪教组织,反对传销活动、禁止参加非法集会游行活动,以及进入网吧等一些娱乐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六、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明确告知学校开学时间,告知学生按时返校,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推迟返校。
七、学生自2015年12月24日放假离校,2016年2月26日报到,2月29日上课;教职工自2015年12月27日放假,2016年2月24日报到上班。
八、要求各系部学工办必须做好学生工作办公室(公寓一楼的办公室)、宿舍的卫生、安全、防火、防水、防盗等检查工作;12月24日下午5点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进行检查学生公寓、学生离校情况、卫生情况和防火、防水、防盗情况,各系部于12月24日下午6点前贴好封条(各系部自制),因未贴封条而导致的任何不良后果,责任由所属系部负责。
九、要求全体学生工作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假期有各类培训、评估任务时及时通知和落实。
十、各系部务必按照公寓管理中心相关要求认真统计和登记参加考研学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中心,协调住宿事宜。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