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放假前学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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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学工办:
   学生自2017年7月15日放假离校,2017年8月26日、27日报到,8月28日上课;为进一步加强暑假前学生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各系(部)学工办根据学校本学期《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离校工作。要求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情况,解决学生困难,端正学风、考风,保证学生安心学习,顺利考试,平安回家,安全返校。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部)学工办组织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就暑假前涉及学生安全、复习备考、严肃考风考纪、放假事宜等学生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进行安排布置。
   二、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出现抄袭等舞弊现象,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做好教育的同时,按时上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三、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离校前的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排查,教育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杜绝在宿舍自炊、违章使用电器、喝酒滋事、晚归、夜不归宿、留宿外人、赌博等违纪行为。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门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四、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强调离校期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注意饮食安全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学生乘车安全和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教育,为保证随时联系到学生和明确学生的去向,必须做好学生去向登记材料,尤其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特困生、有心理障碍的学生)的思想工作。各系(部)于7月10日前务必把学生暑假去向统计汇总表(具体表格与白龙老师联系领取)上报至公寓管理中心(详细去向登记表各系(部)留存)。
   五、各系(部)学工办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坚决远离邪教组织,反对传销活动、禁止参加非法集会游行活动,以及进入网吧等一些娱乐场所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六、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离校前明确告知学校开学时间,告知学生按时返校,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推迟返校。
   七、7月17日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组织各系(部)学工办主任进行检查学生公寓、学生离校情况、卫生情况和防火、防水、防盗情况。
  八、要求全体学生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假期有各类培训、评估任务时及时通知和落实。
  十、各系(部)务必按照公寓管理中心相关要求认真统计和登记参加考研留校住宿学生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寓管理中心,协调住宿事宜。

 

                                            学生工作处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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