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巡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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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5]10号

各系、部:

为全面加强学风建设,努力提高学生公寓文化,加大学生常规管理力度,经学生处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8日开始对学生宿舍进行文明巡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生宿舍文明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

组 长:贺希格吉雅副院长

副组长:杨福梅、包仓、张玉梅

成 员: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系、部学工办主任、学生处全体、宿管会主任(学生)。

二、巡查内容

1、对各系、部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进行检查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指导意见。

2、对学生宿舍卫生、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强化各系、部学生宿舍文化建设的交流学习。

三、巡查制度

1、由学生处牵头成立巡查小组,负责组织落实。

2、由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本系、部学生宿舍进行常规巡查。

3、学院巡查小组每周进行4次巡查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系、部和院领导。

4、各系、部巡查小组每周只少进行2次巡查任务,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和整改,时间自行安排,但不得与学院巡查小组时间冲突。

5、系、部巡查小组成员由系领导、学工办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6、学院巡查小组由学生处全体、各系、部学工办主任、宿管会干部组成。

7、每次抽查男女生各10-15个宿舍。

8、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详细记录和影像资料。

9、各组成员除有课以外必须随组检查,严格进行考勤,与系、部年度考核挂钩(每次缺勤扣10分,请假扣5分,有课除外,但必须提供教务系统的课程表)。

四、具体巡查小组及时间安排

第一组组长:张玉梅

成员:乌日根巴雅尔、程刚、张子涵、王春梅、齐丹、胡宝泉、张超、孙玉波

巡查时间:每周一、四上午8:00

第二组组长:白龙

成员:李云、姜鹏、阿日贵、白银亮、乌依勒斯、包白花、白永泉、何彦芳

巡查时间:每周三、六上午8:00

五、具体要求

1、各小组按规定时间,早晨8点准时进入公寓开展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2、每次检查结果由组长负责汇总上交处办公室。

3、检查结果均以学生处文件形式进行通报。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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