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校园文明督察队和开展学风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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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民院学字[2016]42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做好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学校合格评估,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校园文明督察队,开展校园文明专项督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园文明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督导学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相关系部即知即改、全面整改落实。

组 长:杨福梅 李宏亮

副组长:包仓 青春 苏伦高娃

成 员:学生工作处、团委、校学生会主席、校自管会主席、宿管会主任、心理协会会长。

二、由校学生会、校自管会、校宿管会联合成立校园文明督察队,具体负责检查学风建设各项工作。

队 长:那日苏(校学生会副主席)

副队长:周丽娜(校自管会主席)

陈署光(校宿管会主任)

陈俊仅(校学生会副主席)

成员由校学生会、校自管会、校宿管会全体人员组成。职责:负责四个分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管理工作。

下设四个分队,具体任务及工作机制安排如下:

(一)第一分队:由校学生会干部组成。

负责老师:李宏亮、苏伦高娃

队 长:那日苏

副队长:陈俊仅

职 责:

1、负责检查都林楼、沃德楼,学生上课出勤、班级纪律(迟到、早退、旷课、喧闹、玩手机、吃零食等)、走廊纪律、吸烟情况;

2、对违纪学生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和制止有关违纪行为,进行说服教育;

3、巡查和纠正教学区各类不文明现象;

4、提醒警告迟到、早退、带零食进教室学生,做好各项登记汇总,于次日上午9:00向学生处上报有关情况。

工作时间:早7:45-8:10 中午11:55-12:20

下午14:20-14:40 晚上18:00-18:20

分队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人员由分队长负责确定。

(二)第二分队:由宿管会干部组成。

负责老师:张玉梅、白龙、呼和

队 长:陈署光

副队长:李新月

职责:

1、检查各公寓卫生、纪律和宿舍安全文明情况;

2、制止各类外卖、广告贩子进入公寓区;

3、负责叫醒无课学生,搞好宿舍卫生;

4、禁止公寓楼内吸烟工作;

5、检查食堂文明就餐工作;

6、监督各系部夜间班主任辅导员按时到岗、离岗、巡查情况,做好各项登记汇总,于次日上午9:00向学生处上报有关情况。

工作时间:早7:45-8:10 中午11:50-13:30下午14:20-14:40 晚18:00-18:30

其中21:00-23:00为各公寓值班室值班时间。

在固定时间工作的基础上要成立抽查组,在其它时间里进行各公寓巡查工作。

分队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人员由分队长负责确定。

(三)第三分队:由心理协会干部组成。

负责老师:朝格图、娜布其玛、扎拉嘎呼

队 长:李慧

副队长:呼格吉乐图

职 责:负责校园文明检查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如,校园内随地吐痰、吸烟、男女交往勾肩搭背等等),做好各项登记汇总,于次日上午9:00向学生处上报有关情况。

工作时间:每小时不少于派出1个工作组,不间断进行督察(早8:00-晚6:00)。

分队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人员由分队长负责确定。

(四)第四分队:由校自管会干部组成。

负责老师:王丽、韩争运

队 长:周丽娜

副队长:马淑鋆

职 责:检查各系部早晚自习出勤、纪律情况,及时总结和通报有关情况,每两周进行总结一次,向各系部进行通报。

分队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人员由分队长负责确定。

三、成立巡查组,对校园文明督察队、所属四个分队的工作情况及各系部学风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第一组长:杨福梅 成员:包仓、青春

第二组长:李宏亮 成员:苏伦高娃

重点检查各系部学风建设工作部署方案、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落实“文明行动计划”情况、深入班级、课堂和宿舍情况等。

各系部领导须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配合,召开系部全体学生及学工办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专题会议,全面组织指导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队伍,加大宣传力度,一切工作为着力提高学风建设服务。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服务意识,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职、不落实的系部、相关人员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并上报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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