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学年论文评定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13-06-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系本科学生学年论文成绩评定工作,能够公正地评价学生学年论文成绩,特制定本标准。

一、学年论文评定标准

学年论文评分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一等级内均含有六个项目,每一项目分值不同,六个项目总分合计100分。总分超过90者为优秀,总分75-89者为良好,总分60-74者为合格等,总分低于60者为不及格。

1、优秀

(1)学习态度好,写作优秀,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齐全。

(2)能按时读完指定的阅读参考资料、文献,还能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文献,认真写出相关文献心得与综述。

(3)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章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表达清楚。

(4)论文在某些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

(5)论点鲜明正确,论据确凿充分,论证时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文章有说服力。

2、良好

(1)学习态度比较好,写作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齐全。

(2)能按时全部读完指定的参考阅读资料、文献,还能阅读部分自选资料,并能写出相关文献资料心得与综述。

(3)论文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概念较清楚,文章层次清晰,语句较通顺,语言较准确,表达较清楚。

(4)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阐述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5)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分析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阐述相关问题,文章较有说服力。

3、合格

(1)学习态度不太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欠齐全。

(2)阅读了指定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并作了读书笔记和文献综述。

(3)论文结构较松散,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说服力不强,文理欠通顺。

(4)选题有一定的价值,但论文中无自己的独特见解。

(5)观点基本正确,论据不典型或者不翔实,分析、论述不深刻,说服力不强。

4、不合格

(1)学习态度不认真,表现差,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上交材料不齐全。

(2)未完成阅读任务及读书笔记,文献综述不符合要求。

(3)论文内容空乏,结构混乱,问题不符,词不达意,语病很多。

(4)选题无价值,或者抄袭、剽窃。

(5)基本观点有错误,或者论证材料不能说明文章中所提出的观点。

二、学年论文评定办法

学年论文成绩评定:学年论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分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小组评分两部分组成,分别占60%和40%。指导教师评分和评阅小组评分均以百分制计分,最后将两项成绩折算相加即可形成学年论文成绩。总分大于90分为优秀、总分大于等于75分小与89分为良好、总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4分为合格、总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对“优秀”成绩的评定一定要严格,即优秀率不超过20%,良好率不超过65%,对不合格的论文要认真对待,已经评定为“不合格”,必须重新撰写,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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