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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4-08-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香港精准一码资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外语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完成学院 对外语系日语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的各项要求,我系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了《外语系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随后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英语专业陆续升本,这两个专业的毕业论文管理工作需要纳入本办法,因此将本办法修订如下:

一、安排指导教师

1、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应承担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

2、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采用双选办法确定。

3、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认工作应在第7学期的10月30日前完成。

4、教研室应提交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安排情况表。

二、选题

1、日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日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2、英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3、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生依据《外语系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确定选题方向。

4、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并由指导教师最后确认。

三、开题

1、开题组织

教研室组织教师组成开题小组,集中对学生的论文选题进行评估。第7学期的11月1日前完成对学生毕业论文开题的评估工作,并对学生论文题目进行确认。

2、开题时间

第7学期的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开题工作。

3、开题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开题情况进行审核。

四、论文撰写

1、论文格式:日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日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英语专业学生依据《外语系英语专业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学生依据《外语系小学教育专业(英语方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执行。

2、论文初稿完成时间为第8学期的2月20日前。

3、论文定稿提交时间为第8学期的3月20日前。

五、论文评阅

1、评阅标准

(1)格式规范

(2)文字正确

2、完成评阅时间

评阅教师应于第8学期的4月15日前完成论文评阅,并填写论文评阅表。

3、评阅表填写

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评阅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4、评阅表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验收组对评阅表的格式、文字以及署名进行复查,验收。

六、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

每年答辩时间为第8学期的4月20日---25日。

2、答辩组织

毕业论文答辩由日语专业教研室组织。由指导教师组成论文答辩专家组。答辩专家组成员不能少于3人。

3、答辩记录

要求内容完整。

4、答辩表填写

要求毕业论文答辩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5、答辩验收

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答辩工作进行验收。

七、论文评分

1、论文总分为100分;其中指导教师评分占30%;评阅教师评分占30%;答辩分占40%。

2、评分表填写: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3、评分表验收:由系毕业论文验收组对评分表的格式、文字以及署名进行复查、验收。

八、论文验收

1、验收时间

毕业论文的验收工作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进行。

2、验收组织

毕业论文验收的截止时间为第8学期的4月30日。

3、验收标准

(1)毕业论文格式规范、符合本专业对本科毕业论文的各项要求。

(2)毕业论文评阅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3)毕业论文评分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4)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填写规范、正确。署名完整。

(5)上述四项要求全部达到,方能验收存档

九、毕业论文成绩登录、报送

论文验收完成后,教研室应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单。

十、论文存档

论文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系里妥善存档。

本修订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由外语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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