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外语系校园外语调频广播站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4-08-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同学们的外语学习兴趣,增强同学间凝聚力,让同学们对校内外所发生的大事件有所了解,同时也锻炼同学们的能力。为此外语系拟成立校园外语调频广播站,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立足学生、服务学生,提高学生外语学习兴趣,浓郁校园外语学习氛围,力争把校园外语广播站办得有声有色,为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增添一个窗口和亮点。

二、具体实施办法

1、成立校园外语调频广播站,由外语系主持操作,安排英语、日语教师各一名担任广播站指导教师,指导并监督广播站各项工作。从外语系学生中选拔英语广播员、日语广播员各2名,英语编辑、日语编辑各2名,负责日常的节目编辑、播报工作。

2、播出时间

英语广播:每周一、周三、周五19:30——20:00

日语广播:每周二、周四19:30——20:00

3、开设广播栏目:

时事报道——在网上和报纸上摘录近期时事新闻进行播报;

校园新闻——搜集校园内的近期新闻进行播报;

名作赏析——播出英文名篇佳作,供学生鉴赏;

音乐欣赏——由广播站成员搜集英文、日文歌曲,供学生欣赏;

四级训练——播放历年英语、日语四级听力考试真题,提高学生听力水平;

校园点歌——由广播站成员搜集英文、日文歌曲,供学生点播。

三、管理办法

1、广播站采取站长负责制,站长由外语学习中心负责人兼任,站长要服从外语系的领导。

2、广播站对其播放的广播节目内容,应当进行播前审查,重播重审。所有播出节目必须经指导教师严格审查,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上报站长,站长签字同意后上报分管系领导,分管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播出。

3、播出新闻类节目应真实、公正。

4、广播站应当注重节目质量,禁止制作、播放载有下列内容目:

(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

(4)泄露国家秘密的;

(5)诽谤、侮辱他人的;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5、所有节目播出后必须将播出内容存档,以备检查。

6、播音员在播音时全部使用外语。

7、不准除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广播站逗留,工作人员应保管好电台设备,保持室内卫生。任何个人不得损坏广播电台设施,不得危害其安全播出。

本方案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由外语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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