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竞赛办法:
1、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留学生均可代表本系参加。
2、每单位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5000米(女),10000米(男),每单位可报3人。接力比赛每队限报一队。 3、运动会期间每个运动员只能按竞赛办法参加两项(可以兼接力),如果超项参加比赛被发现后、减去违规(代替与被代替)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及所有得分。(注:每单位只能填写报名表的运动员有参赛资格、并且每位运动员必须带学生证参加比赛。) 4、运动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名单必须按秩序册编排的号码一致。
5、录取、计分、奖励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2)报名7人(含7人)以上项目,录取前六名,7、5、4、3、2、1计分;奖前三名。
(3)报名人数不足6人(含6人)的项目,减1录取。
(4)报名1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5)学生破校记录加7分,破内蒙高校记录加15分。
(6)团体名次:普通系男女团体总分取前三名,发奖状。体育系学生团体及单项成绩在各班之间评比,团体及单项各取前三名。
(7)团体名次按单项得分总合计算,多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8)体育“道德风尚奖“
学生组:产生2个队。
职工组:产生3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