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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6-07-07 00:00   教育系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弘扬党员正气,克服党内消极因素,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内容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转变作风、发挥作用等五个方面,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一)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党性原则,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充满信心。
   (二)是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能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优意识,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宣传报道一线党员干部看能否敬业爱岗、带头表率。
   (四)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关心集体,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能团结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同志一道工作,带领群众一道前进。
   (五)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守纪律和法律,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二、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形势下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在党委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三、评议程序
   (一)学习教育。把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学习内容以党章、党的各种制度条例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为主,学习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富有实效。
   (二)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对每个党员提出的书面评议意见,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评议意见以党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党性锻炼的情况为主,要如实评价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提出评议意见。党总支对党员的评议意见初步形成后,由总支书记将初步评议意见与评议对象见面,听取本人意见。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总支要认真研究。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不符合的,总支要修改完善评议意见后再与本人见面;如评议意见符合本人实际表现情况且不宜修改的,总支要对本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虚心接受评议意见。总支会做出对党员的书面评议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总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党委审批。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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