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12月27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持续巩固集中整治成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清廉过节;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进行廉洁提醒、敲响警钟;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家人、以身作则,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二、寸步不让纠治“四风”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时刻树牢规矩意识,自觉做到遵守纪律要求,守住廉洁底线。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或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以培训、考察、招商等名义或“吃公函”等形式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严禁在值班值守中擅自脱岗、溜岗、醉岗或违反外出报备制度,未经允许离开工作地。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
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协助纪委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和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纪委将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紧盯“节日病”,对节日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和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自觉做清廉自守、一尘不染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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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纪委监察专员办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