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深刻分析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这些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对于引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创新发展民族工作,夯实六个方面的基础。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因此,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创新性,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民族工作。要组织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坚持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沿着正确的轨道向前推进。要结合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民族领域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话语体系,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源头活水和智力支撑。要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不断推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基础。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揭示了中华民族从自在走向自觉的必然规律和内生动力,指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强调“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和社会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入各族人民心灵深处。要协同多学科、多机构、多领域,建立和完善研究体系,聚焦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等课题进行研究,为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提供学术支持。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进一体,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族群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要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把各族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水平,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因此,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作出贡献。要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采取家庭教育、课堂讲授、社会实践等方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让各族群众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增强中华文化自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三个积极性,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制定和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实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要在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稳定脱贫机制,巩固和发展脱贫攻坚成果,让各族人民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
推进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民族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要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置,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