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量:

各有关系部:

  现将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以及“一带一路”语言文字研究专项项目、语言文字后期资助专项项目。专项项目根据需要按重大、重点、一般类别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符合《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通过网络申报,在“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测试版,网址:222.74.21.211:10001)注册、填写和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论证活页7份。

  重大项目申请通过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二)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注明“题目自定”的除外)、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三)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五)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4日,报送科技处项目及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阿如汗

  电 话:6586627

  附 件:2017年度自治区民委蒙古语言文字科研资助项目指南

 

 

                              科技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