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量:

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精神,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对象分为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规定的各项申报条件。

  (二)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

  三、学科领域

  申请者应按以下学科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有关要求

  (一)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开展初评推荐工作。

  (二)申请者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申请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

  请申请者于2017年9月26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20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电子邮箱:ar[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3.2018年度自治区高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

 

 

                              科技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