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的通知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09-30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2017]3号)要求,现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开展2017年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学对象。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 )培训人员,及有特殊情况并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并上报宣传部备案后可不参加学习的人员之外,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要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
  二、学习内容。网络在线学法内容具体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专题,《内蒙古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专题,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性法规》专题,自治区编印的《公务员法律知识1000问答》、《农牧民法律知识问答》等。
  三、学习方式。教职工登陆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专用网站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或“法宣在线”手机APP,打开后,请点击左侧“学法考试平台登陆专区”中的“内蒙古”选项,显示登陆页面,即可开展学习,参加考试。
  四、积分办法。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2分,积满3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按50分折算为年度学法成绩。年度学法和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学分由日常学法学分和年度考试学分相加构成,各按50分折合计算。
  五、考试要求。年度考试定于2017年12月〔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在考试通道开通前积满3000积分才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未迗到积分要求、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
  六、考核办法。教职工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法和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七、其他。
  学法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平台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解决;也可以添加全国客服QQ:4006570518进行在线沟通。我校联系人:宣传部高帆,电话4679470  15848924000。

 

  特此通知


                                                            宣传部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