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各部门:
我校2017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科研成果统计是我校各单位、个人科研工作考核、学校科研统计年报以及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编制的原始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完整、准确、按时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凡我校在编教职工、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2017年度完成的各类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著、编著和译著)、获奖成果、专利和推广成果,以及举办、参与的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等均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统计内容
1.科研项目统计:项目信息由科技处负责录入,个人不必另行录入。未在科技处登记的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立项材料到科技处备案。
2.论文统计:指公开出版的学术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报刊发表的文章,统计内容包括论文名称、刊物名称、刊物级别、刊物期数、发表时间、收录情况等。
3.著作统计:指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有正式书号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书号、出版时间、著作种类等。
4.获奖成果统计:指获各级政府奖励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获奖名称、奖励等级、奖励级别、获奖时间、颁奖单位等。
5.专利: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和名称专用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专利授权人需将专利证书等原件单独提供科技处登记备案。
6.推广成果统计:指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统计内容包括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推广对象、到账经费、推广时间等。
7.学术交流统计:内容包括校办学术会议、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受聘讲学、科研考察、进修学习、合作研究等。
三、注意事项
1.此次数据统计汇总信息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与项目申报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数据统计汇总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2.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四、报送办法
此次统计由15个系部和图书馆、学报、研究中心为单位进行统计,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相关信息由归口系部进行统计。请务必于12月26日将本部门审核修改后的报表(附件1,附件2)打印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科技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萨仁格日乐 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附件:1.2017年度香港精准一码资料科研成果统计表
2.2017年度香港精准一码资料学术交流情况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
科技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