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来源: 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材料接收
  (一)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4日
  准备申报且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将本人姓名、邮箱(不得使用雅虎邮箱)、职称、所在系等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13240885678来开通账号,获得申报权限的用户激活登陆后完善个人信息,进行在线填报。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网址。
  (二)2018年1月15日至2月28日     
  申请者查阅资料,撰写申请书,注意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2018年3月1日至3月8日
  申请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书,所在系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
  (四)2018年3月9日,由各系提交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要求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一式一份。地点:综合楼1205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各系要在基金申请过程中加强组织引导,在申请人选题、组建研究团队以及申报学科方面给予指导和优化,提高申请书编写质量。
  (二)各系要认真研究《指南》,拓宽申请项目的类型。指派曾经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教师或邀请校外同领域专家帮助初次申请项目的教师进行选题和修改完善申请书,严格把关,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进行申报。
  (三)各系要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完善项目申请书。各系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避免因形式审查出现错误导致未通过国家基金委初审。
  四、其他
  (一)《指南》将于近期发布,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各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科技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