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学校教师合唱团的通知

来源: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11 浏览量:

各党总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童声高水平合唱团展演和教师合唱比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准备组建一支百人教师合唱团参加自治区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需每个党总支选送5名歌唱能力较强的教师参加学校教师合唱团,于5月11日上午11:30之前以党总支为单位将合唱团成员名单报送至音乐学院307办公室(联系人:韩木兰  联系电话:18947181865)。

  二、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务必按时报送名单。并通知合唱团成员于5月11日下午3:00到音乐学院一楼报告厅开会、排练。

 


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