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召开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浏览次数:

  2017年6月22日下午,党委中心组在综合楼11层会议室召开了宗教工作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孙国权主持,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副院长纳丽娜列席会议。
  会上,孙国权书记传达了驻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调度会内容,详细解读了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玉刚讲话精神;学校党委副书记胡春梅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当前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的通知》精神;组织统战部部长包君传达了王莉霞在全区统战部长会议上的讲话。随后,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最后,孙国权书记作总结发言,并就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孙书记强调:第一、认真落实驻呼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调度会精神。一是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全校掀起学习总书记讲话的热潮;二是组织开展师生思想动态调查,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具体落实文明校园创建方案,提出具体计划、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四是抓好中华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促进优秀文化进课堂,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平台;五是落实形势政策报告会,在已经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报自治区宣传部的计划,在秋季开学初邀请社会知名专家进行一次形势政策报告会。第二、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具有自身工作特点,要作为一项单独的工作认真抓好。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角度,关键是要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对过去意识形态责任制进行回顾,对下一步意识形态责任制提出新的思路和措施,把意识形态工作做的更加深入、扎实。第三、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学校的宗教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形式的宗教渗透。高校必须重视宗教工作,尤其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节点,一定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从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对宗教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