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来源: 团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浏览次数:

  9月25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自治区党政办公区会议中心隆重举行。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作了重要讲话,自治区领导布小林、任亚平、张建民、曾一春、刘奇凡、白玉刚、罗永刚、呼尔查、刘新乐等出席了会议。
  大会由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布小林主持,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宣读了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决定,会议总结了自治区5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表彰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345个和模范个人350人。我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推荐下,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驻呼高等院校,中央有关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呼解放军、武警部队有关负责人,各盟市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团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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