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 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和资助育人成效,全区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经验推介会于12月26日在维力斯大酒店召开,我校纳丽娜副院长、学生处陈青春副处长和王丽老师参加此次会议。
  当晚由自治区教育厅主办的“十年助学路,筑梦青春行”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10周年颁奖典礼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厅举行。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玉刚,各高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处长、资助中心主任和驻呼高校学生代表参加颁奖典礼。

  典礼上总结了自治区十年来学生资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以及优秀学生资助工作者和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集中表彰。我校被评为“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纳丽娜副院长代表学校上台领奖。(学生处供稿)


纳丽娜副院长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