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认定为第一批自治区“平安校园”

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浏览次数:

  3月13—14日,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全区各盟市、旗县教育部门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安全科科长,各高等学校、直属民办学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保卫(安全)处处长共257人参加了会议。我校副院长贺希格吉雅、保卫处副处长关荣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第一批被认定为区级“平安校园”的34所学校,我校获此殊荣。同时会议对安全工做部署迅速、落实有力、工作成绩突出的盟市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进行了表彰通报,其中我校是唯一一所被两次通报表彰的学校。
  会上,分别由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窦贵君对2018年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由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张波作了2017年安全稳定工作总结;由教育厅办公室调研员于傲强通报了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情况。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对国家《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保卫处供稿)

 

 

会议现场

 

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