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议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在举国上下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之际,6月29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综合楼12楼会议室召开扩大学习会议。会议邀请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处副处长闫爽同志和我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乌兰其其格副教授分别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民法典辅导讲座,并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扩大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孙国权主持。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正处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处长)60余人参加学习会。

  会上,闫爽同志以《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对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为题,从“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脉络梳理”、“‘九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做好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的几点思考”等三个方面,为与会者作了精彩辅导。

  我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乌兰其其格副教授以《学习中国特色民法典,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题,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基本情况、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内容以及民法典与你我他等五个方面,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了深入解析。

  会上,学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朝克同志传达了教育厅有关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高校违法违纪案例。

  孙书记在总结时指出,闫爽同志辅导讲座脉络清晰、内涵丰富,有理论高度、有实践经验,有站位、有见地,对于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思想和关于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树牢守望相助理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团结模范之地”,呵护“模范自治区”具有非常好的指导和帮助。孙书记强调,作为民族院校,我们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之地为目标,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我校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发挥好教育作用;二是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把我校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高校,发挥好示范作用;三是加强团队和平台建设,把我校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发挥好研究阐释作用。孙书记指出,乌兰其其格老师的辅导讲座重点突出,内容充实,给参会人员上了一次很好的民法典的普法课。就下一步如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孙书记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按照“三个讲清楚”的要求,做好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全员覆盖,认真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三是结合相关专业的教学科研,加强民法典的研究阐释工作。

  最后,孙书记就如何贯彻落实教育厅有关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他强调,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警示案例,进行反思,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二是对照案例的警示启迪,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


孙书记作讲话

闫爽副处长作辅导讲座

纪委书记朝克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通报案例

 法学院乌兰其其格书记作辅导讲座

学习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