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后勤管理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一、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处务会参加人员一般由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后勤管理处各科室负责人参会。根据会议研究议题,直接涉及议题负责人必须出席方可开会。 二、会议主持人及召开的时间 会议由处长或处长委托副处长召集并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定于每周一下午3点。 三、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学校的政策、指示、决议及会议精神、重要通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审议后勤管理处重要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其他重要项目、报告、请示等。 3、研究年度经费预算、大宗物资的采购和基建维修项目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5000元以上的上处务会) 4、讨论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推荐。 5、研究制定后勤管理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研究决定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定期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并就有关问题及时作出决策。 8、针对学校部署的具体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布置,落实学校有关专项工作会议精神。 9、议定需要处务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的准备 1、各部门需要处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要求议题明确、内容完整、问题清楚。 2、提交处务会研究的议题一律填写《处务会议议题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于开会前送交处办公室,集中整理后统一呈送会议主持人审定。 3、处务会议由处办公室通知,处办公室应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或规范性文件。 五、会议决定的落实 1、已经处长批准提交处务会议研究的议题,会议作出决定后,由议题提交部门负责落实,并在议题登记表上注明处理结果,连同其他资料一起交处办公室保管存档。 2、处务会议决定需落实的事项,由处办公室或会议宣布的负责人检查督办。 六、会议纪律 1、处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扬民主,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在广泛民主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做出决定。 2、一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积极抓好落实。任何人不得推诿或散布不满情绪,也不得消极搪塞,也不许不办或拖办。 七、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