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学校首页 | 网站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教学科研 | 团学工作 | 规章制度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2020-04-21 10:54  

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院长分管日常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协助院长指定学院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规划,并督促上述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三、组织教学检查、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评估和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协助院长做好全院教师的教学考核。

四、指定实验建设规划,审核实验室教学计划,组织对新建实验项目的论证和实施,检查实验课教学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负责安排学生毕业实习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六、协助院长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好相关场地、机房、答辩等事宜,检查论文撰写进展情况。

七、承担专职教师70%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完成校领导及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接受学院行政规定的考核。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香港精准一码资料 管理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邮政编码:010051 
E-mail:[email protected]  ICP备案编号:蒙ICP备05000414号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