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园地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习园地 >> 正文

香港精准一码资料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0:02

香港精准一码资料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内教民函〔20199号)精神,推进我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强大合力,促进广大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校园文化氛围,按照《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学校考核验收标准》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确立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强学校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融合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实现香港精准一码资料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努力打造民族团结模范之地”的目标,加快推进学校的建设发展和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边疆稳固凝聚人心、汇集力量。

(二)总体目标

认真总结长期以来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着眼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深入实施香港精准一码资料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文化育人工程,着力形成各族师生共学、共进、共事、共乐的文化氛围,有效利用学科建设和人才优势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交流,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始终如一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全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员共创共建

(一)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教育,引导各族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加强《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和《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建设,定期组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研活动,设立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成果奖,积极动员、组织、支持申报上级教学成果奖。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合,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以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各级各类干部和教师培训中有效融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讲座”活动,开设“大学生民族团结进步论坛”,引导各族师生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校内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经验推广,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模范事迹,引领带动全校师生员工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二)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纳入教育教学改革体系,突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一主线,找准教与学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价值结合点,构建课堂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形成“全员全程全心全媒全域”全面贯穿的“五全育人”工作体系。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为指向,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创新融合为抓手,优化培育课程体系设置,抓课堂教学主渠道,突出学生主体地位,调动一切组织资源和学生心性力量,朝着促进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发展方向凝心,聚焦同心共筑中国梦接力者的培养目标发力。

(三)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网络空间

不断发展壮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网上舆论阵地,加强蒙古文校园网站建设,校园网和各院系处部门网页均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栏,充分发挥校园网、校报、官方微博、广播、视频、宣传橱窗以及各院系处部门网页等校园媒体作用,宣传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扩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华优秀文化精神产品的传播,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加大“易班”建设力度,定期推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发挥线上线下联动的综合育人效应。建设校园网评员志愿者队伍,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建设好网上各民族共同家园。

(四)建设研究团队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加强民族领域思想理论和阵地建设,整合资源,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研究中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研究团队,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项课题基金,研究制定科研规划,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学校民族特色优势和学科专业优势相结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体系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问题和针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研究、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理论与实践研究、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体制机制及实践经验等研究,追踪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典型案例等,研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研究纳入教学科研管理体系,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提供人才和理论支撑。将呼市新城区政府与我校共建的希贵图公园建设为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增加民族元素景观设计,融入民族优秀文化内涵,打造民族文化交流的平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五)完善双语人才培养体系

加大双语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蒙古文微课和网络课程建设,积极推进汉语授课班《大学蒙古语文》和蒙语授课学生《大学汉语文》教学建设,鼓励学生参加蒙古语标准音和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大力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切实提升学生双语能力,促进各少数民族学生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三、丰富创新系列活动,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活动整合为“23456”系统工程,即“两月”“三周”“四节”“五日”“六进”,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活动。

(一)“两月”,即分别将每年5月和9月确定为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创建活动,结合各院系、各部门工作实际,在校园内有序张贴悬挂宣传内容,营造浓郁的立德树人校园氛围。开展“阔步新征程,讴歌新时代”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故事活动,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成果展,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主题班会,组织教师开展结合本职工作、学术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使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月活动成为宣传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增进民族情感、促进民族沟通交流的有效途径。

(二)“三周”,即分别将每年5月、9月、11月最后一周确定为民族法制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交流周和民族团结进步展示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三周”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尊崇、维护民族法制;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相互交流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识体会和经验做法,掀起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高潮;集中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成就展示,使广大师生员工切实感受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意义。

(三)“四节”,即清明节、“五四”青年节、国庆节、校园文化节。创新形式,认真开展“学英雄事迹,做时代新人”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集中开展扫墓、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等祭英烈系列活动。在开学第一天、新生军训第一天、“五四”青年节、国庆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升旗仪式等活动,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仪式感、庄重感,激发师生爱国情怀。以校园文化节为抓手,开展“特色校园文化体验周”活动,吸引合作单位、企业、学校和实习见习基地师生参观体验,展示民族歌舞、民族绘画艺术、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语言文化等特色校园文化魅力,宣传挖掘传承创新发扬优秀民族文化成果,为学习、了解、体验民族文化知识搭建平台,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四)“五日”,即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社团日、“我们的节日”。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团日、班会、社团日、“我们的节日”,以征文、社会实践、绘画、歌咏比赛、蒙汉双语经典诵读、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日等重大纪念日主题教育,“我爱我家乡,亮丽内蒙古”主题教育,烈士纪念日祭奠英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凝聚社会价值共识,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强化师生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团结意识。

(五)“六进”,即进社区、进牧区、进企业、进部队、进扶贫点、进中小学。充分利用学校特色和资源优势,组织科研工作者、学校乌兰牧骑、青年志愿者进社区、进牧区、进企业、进部队、进扶贫点、进中小学开展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讲和义务劳动等活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文化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成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

长:孙国权、格日乐图

副组长:胡春梅、阿拉坦仓、贺希格吉雅、纳丽娜、朝克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委、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与评估中心、学科规划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网络中心、翻译研究中心、学报编辑部、各二级学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由统战部部长担任,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工作的协调、督促和落实。

(二)完善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部门、二级学院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创建工作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引向深入,保证层层抓落实、事事有实效,为创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督导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考核、考评及党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绩效工作发放的重要依据。采取自查、全面检查、抽查等方式,对创建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

3.经费保障。学校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专项经费,为各级党团组织、各部门和各族师生员工结合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学术科研、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本职工作,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工作提供经费支持。

4.激励机制。培养和树立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典型,学校对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大力宣传报道,23年开展一次评优表彰活动,通过表彰奖励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民族自豪感和共同体意识。